软件行业解决进项成本的节税政策如何来使用?

2021-04-27 17:42:51 admin 5

近几年来,我国信息技术产业蓬勃发展,产业规模迅速扩大,产业结构不断优化,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了巨大的价值。税收上也有很多优惠。而软件开发行业主要的税收问题就是缺少进项成本,导致增值税和所得税税负压力大,所以可以从这两方面着手。

税务筹划

软件开发行业资源消耗低、应用领域广、产品科技含量高等特性,行业的利润普遍很高,但是缺乏进项成本,成本大多为人工研发成本、工资薪金,是不能作为增值税抵扣的,导致账目利润高于实际利润,所缴纳的税金也远远大于实际需要缴纳的,长期以往,税负加剧。

软件行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减少税收压力:

1. 申请认定“双软”企业资格,获取“二免三减半”的税收优惠政策,五年经营期满后,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。

2. 利用研发费用资本化进行筹划;对于资本化的研发费用也允许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,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为10年,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在10年内享受过后。对于费用化的研发费用,加计扣除如果形成亏损可以享受5年。

3. 申请“高新技术企业,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

4. 合理利用园区税收优惠政策。不用实体办公,注册式招商。主要包括成立有限公司、个人独资企业、自然人代开政策。适用服务行业,解决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问题。

以在园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来说,主体公司通过业务分包的方式放到个人独资企业上进行纳税,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,核定行业利润率10%,按照国家五级累进制5%-35%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,核定后的个税在0.5%-2.1%之间,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税,综合税率在5%以下。

若是一家信息服务公司有450万营业额,成本在150万,那么按照查账征收需要加纳25%(450-150) *25%=75万,分红需要缴纳(300-75)*20%=45万,一共需要缴纳120万的税金。现在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,把450万的业务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完成,则需要缴纳:

增值税:450/1.01*1%=4.46万

附加税:4.46*6%=0.27万

个人经营所得税:450/1.01*10%*30%-4.05万=9.32万

合计:14.05万

完税后,剩余利润可以直接转入投资人的私人账户自由分配,可开1%的专票。

若是在税收园区入驻有限公司,可以享受税收扶持奖励政策。增值税返还地方财政收入的30%-80% 企业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的40%-90%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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